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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医疗美容门诊部申办要求
发布时间:2023-10-01

医疗美容门诊部

  一、床位
  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,手术床位2台,牙科综合治疗椅2张,观察床位2张。
  二、科室设置
  (一)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、美容外科、美容皮肤科、美容牙科,可设置美容中医科、美容治疗室。
  (二)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剂科、化验室、手术室。
  三、人员
  (一)每台手术床应至少配备2.4名相关卫生技术人员。
  (二)每张观察床、牙科综合治疗椅至少配备1.03名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和0.4名护士。
  (三)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,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。
  (四)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。
  四、医疗用房
  (一)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。
  (二)每室独立。
  (三)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。
  (四)诊室每美容治疗床、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。
  五、设备
  (一)基本设备
  手术床和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 无影灯 紫外线消毒灯 高压蒸气灭菌设备 电凝器 电动吸引器 离子喷雾器 多功能美容仪 皮肤磨削机 文眉机 激光治疗机 电冰箱 消毒柜 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 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
  (二)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。
  六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;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、感染管理规范、消毒技术规范,并成册可用。
  七、注册资金到位,并保证门诊部的运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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