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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医疗美容诊所需要什么条件的医师(医生)
发布时间:2023-10-01

申请认定主诊医师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具有执业医师资格,经医师执业注册机关注册;

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,其中:

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临床工作经历;

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临床工作经历;

负责实施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皮肤病临床工作经历;

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项目的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经历。

经过医疗美容培训或进修并合格,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;

经市卫生局考核合格。

申请认定主诊医师资格,应当提交材料:

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表》(空白表由市卫生局提供);

《医师资格证书》和《医师执业证书》原件;

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经历证明;

医疗美容机构或者进修单位颁发的考核合格证明或证书;

在有公开期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(至少有一篇近三年发表的论文。文献综述和个案报导不算。与他人合作署名的,应为作者);

本人《身份证》复印件;

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。三、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报程序和要求:

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表》;

申请人所在单位在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表》上签署意见;

申请人执业机构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在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表》上签署意见;

申请人将规定的材料报市卫生局,市卫生局组织省、市医疗美容专家进行技术考核及材料审核,合格的备案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》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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